遼寧省慈善總會蓓蕾慈善救助項目
申報須知
1.受助對象為遼寧省內戶籍貧困家庭0-18周歲(含18周歲)患有重大疾病的子女。
2.審批表由申請人法定監護人負責填報(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),并保證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。
3.申請人申報資料須經戶籍所在地縣級慈善會審查后報市慈善總會,并由市慈善總會審核后將資料報省慈善總會。省慈善總會不直接受理個人提交的救助申請。
4.申請資料的遞交并不代表已經獲準得到救助,如審核后不符合救助標準,申請資料予以退回。
5.通過省慈善總會審批確定的救助對象,省慈善總會將與受助人的監護人聯系,以電話或面訪的方式核對、確定受助人信息。
6.本項目為一次性救助,對當年已獲得一次救助的不受理重復申請。
7.對申報資料中出現的虛假、偽造或隱瞞等行為,一經發現,將不予救助。
8.獲得救助的受助人有責任和義務為配合項目的宣傳提供必要的文字、照片、影像等資料,并同意使用受助人照片、影像等資料。
9.本項目由遼寧省慈善總會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,不向受助人收取任何申請費用。
我已閱讀和了解了以上全部內容,并同意所有規定和要求。
受助人監護人簽名:
年 月 日
附件:蓓蕾項目申報表格